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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洗染业地方标准——洗染业等级划分与评

作者: 来源: 更新日期:2011-07-07 浏览次数: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定起草。
本标准代替DB/T 2102.F02-2003《洗衣店服务等级评定规范》。
本标准与DB/T 2102.F02-200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标准名称由《洗衣店服务等级评定规范》修改为《洗染业等级划分与评定规范》;
——增加对洗衣业、洗衣店、洗衣厂的定义;
——调整划分的等级,由原来的甲、乙、丙三个级别变为五个星级,星级越高等级越高;
——调整评审时间,由原来的每两年一次变为每三年一次;
——增加各等级店的划分依据和评定方式;
——增加等级评定和管理原则。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大连市服务业委员会、大连市消费者协会、大连市洗染行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大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大连市洗染行业协会、大连霓姬纺织品皮具护理工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继东、臧江南、修伟
本标准于2011年2月1日首次修订。


洗染业等级划分与评定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洗染业等级划分与标识、划分依据和评定方式、评定和管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大连市行政区域内有合法经营资质的洗染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3495
消防安全标志
GB/T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洗染业
laundry and dyeing industry
从事洗衣、烫衣、染色、织补、布草洗涤以及皮革(皮鞋.皮具)或裘皮衣物的清洗、上光等服务项目的经营单位。
注:改写SB/T 10271-1996,定义3.1。
3.2 
洗衣店
laundry

以便民为主的,以清洗家用衣物为主要工作内容,功能相对单一的小型洗涤服务组织。
3.3 
洗衣厂
laundry facility
从事衣物、布草及公共纺织品等集中进行洗涤服务的大中型综合性洗涤企业。
4 等级划分与标识
4.1 等级划分
洗染业共分为五个等级,即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
4.2 标识
以星的数量及文字作为等级标识:五颗星及文字表示五星级、四颗星及文字表示四星级、三颗星及文字表示三星级、两颗星及文字表示二星级、一颗星及文字表示一星级。星的数量越多,表示洗染业的级别越高。
5 划分依据和评定方式
5.1 等级划分的依据包括洗染业基本条件、经营场地、服务设施、生产设备设施、经营管理、服务质量、技术力量配置等。
5.2 洗染业等级的具体要求见附录A。
5.3 洗染业等级评定内容见附录B。
5.4 一个独立组织评定一个等级。如果企业由若干分店、附属店和连锁店组成,应按各店的实际情况分别评定等级。
6 评定和管理原则
6.1 等级评定采取组织自愿申请。
6.2 凡申请评定的洗染业,须有工商营业执照、在行业协会登记、正式经营一年后申请等级评定。
6.3 洗染行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作为等级评定机构,对申请评定的洗染业进行等级评审。
6.4 等级评定机构每三年对已评定等级的组织进行一次复评,每年进行年检,对等级予以确认。年检不合格的洗染业予以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降级或取消等级并收回牌匾,一年未检的重新评定。
             未完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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