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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洗染业地方标准——洗染业服务技术规范(

作者: 来源: 更新日期:2011-07-08 浏览次数: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定起草。
本标准代替DB/T 2102.F01-2003《洗染业服务技术规范》。
本标准与DB/T 2102.F01-200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基本要求章节中营业场所、设备设施、从业人员具体内容;
——增加质量要求中相应具体内容;
——调整交付时限质量;
——增加服务质量责任具体内容和赔偿条款;
——增加安全卫生要求中设备设施应具备安全防护装置要求。
本标准由大连市服务业委员会、大连市消费者协会、大连市洗染行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大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大连市洗染行业协会、大连大马洗涤有限公司、大连万佳(福奈特)洗衣服务有限公司、大连三洋干洗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许艳梅、许曼丽、马跃军、李杰
本标准于2011年3月1日首次修订。


洗染业服务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洗染服务专业条件和技术要求、质量要求、服务要求、交付时限、服务质量责任、安全卫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大连市行政区域内有合法经营资质的洗染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3495
消防安全标志
GB/T 16127
居室空气中甲醛的卫生标准
GB
16204
车间空气中四氯乙烯卫生标准
SB/T 10271-1996
洗染业开业的专业条件和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SB/T 1027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SB/T 10271中的一些术语和定义。
3.1 
洗染业
laundry and dyeing industry
从事洗衣、烫衣、染色、织补.布草洗涤以及皮革(皮鞋、皮具)或裘皮衣物的清洗、上光等服务项目的经营单位。
注:改写SB/T 10271-1996,定义3.1。
3.2 
洗衣
laundry
利用各种洗涤机具、洗涤剂(粉)或各种有机溶剂,对各种衣物及针纺织品进行水洗或干洗以及皮革或皮革衣物的清洗上光。
3.3 
熨烫
ironing
运用各种熨烫机具和设备,将洗净后的衣物或新缝制服装,经“定型”整理,去除折皱,使衣物线条清楚、挺括美观。
3.4 
染色
dyeing
运用各种染料、染色助剂和相应设备,对各类衣物及纺织物进行染色加工。
3.5 
织补
weaving and sewing
运用各种特制针具,凭手工技能,对各种破损的纺织物、针织物、地毯等,按照织物的原色、原纱、原结构,进行重新组合,使之基本恢复原样。
4 专业条件和技术要求
4.1 营业场所
——从事洗染业的经营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到洗染行业协会备案;
——洗染企业开业应符合大连市环保局的相关要求;
——有固定的店堂或营业场所;
——门面装饰美观大方,字号牌匾的文字书写规范、工整、醒目,店堂内外整齐清洁,店内设有专用的存衣设施和收付衣物的柜台;
——加工生产车间房屋建筑坚固、实用、光线充足,地面、墙面应达到易清洁、不脱落的要求;
——经营场所醒目位置上,应悬挂营业执照、服务项目、价目表、专业资格证书、顾客须知、投诉受理单位电话以及行业规定的有关要求。
4.2 生产服务设施
——新开业的洗染店应使用经国家批准的全封闭环保型干洗机。正在营业的洗染店,使用开启式干洗机,应按规定逐步更换全封闭环保型干洗机,或改造成全封闭干洗机。石油溶剂干洗机应符合防火安全条件。洗染店不得使用含氟溶剂作为干洗剂;
——水洗厂(店)应使用专用洗涤设备,并安装回笼水处理装置,上下水道及取暖通风设施完善,污水(包括干洗衣使用的有机溶剂)及废气的排放应符合GB 4287、GB 8978及国家有关规定。使用的洗涤剂(粉)和各种有机溶剂,应符合有关要求;
——消防安全设施齐备;
——配备专业熨烫及整理设备。配备专业服装消毒设备。配备专业去渍产品和相关洗涤用品。
4.3 经营管理
——严格按政府的有关法律、法令和行业的有关规定组织经营管理;
——各项规章制度、各工种的服务规范以及劳动保护办法健全;
——应明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营业时间和交活期限;
——有委托其他单位加工的服务项目,应明示双方应签订的合同;
——使用印有本店字号、地址的收取衣物凭证、投诉电话。
4.4 业务技术
4.4.1 基本要求
从业人员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信守职业道德,熟悉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具有高中(相当于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
——具有技术等级证书或是经过专业部门考核,达到岗位合格的要求。
4.4.2 岗位合格的批准
a)
负责人
——熟知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对经营洗染业的有关发法律、法令和各项规定;
——熟悉经营洗涤业的业务知识和所经营项目的专业技术知识,能解决经营服务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和组织领导能力。
b)
洗衣工
——了解纤维分类,能鉴别常见纤维的性能和特点;
——了解国际通用洗涤标识;
——了解洗衣机、脱水机的性能和原理,并会操作使用;
——具有搓、刷、投、晾等洗涤基本知识,并能实际操作;
——掌握水洗一般棉、毛、丝、麻、化纤、混纺织物的操作技术,如经营干洗的,还应掌握干洗操作技术以及干洗机的保养方法与简单的维修技术;
——能根据各种衣物质料的新旧和污渍的性质以及脏净程度,选用不同洗涤剂和操作方法,做到洗净、不花、不走样、不损原质料;
——经营皮革或裘皮衣物清洗上光的经营者,应了解皮革的种类、性能,了解皮革服装清洗上光的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皮革上光剂助剂的特性、配色方法,掌握常见皮革服装清洗上光的操作方法。
c)
烫衣工
——了解纺织纤维织物的分类,并熟悉常见品种的基本性能和特点;
——了解国际通用熨烫标识;
——了解熨烫一般不聊、毛料衣物的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掌握常见织物的熨烫温度,能熨烫一般化纤、混纺防止品制作的男女春秋衫、毛料上衣、西裤等;
——有去除一般污渍的知识和技能;
——安全使用熨烫工具,并掌握保养和维修的方法。
d)
染色工
——了解纺织纤维分类,能鉴别纺织纤维(包括棉布、丝绸)的名称、性质、特点;
——较熟练地使用一般的染色工具、机具;
——掌握染槽、洗衣机、脱水机的使用及安全操作知识;
——了解并掌握各种布料及一般丝绸、粗纺毛料和化纤织物的染色工艺流程和染色操作方法;
——了解染棉、麻、丝、毛和化纤织物相对应的染料及染料助剂的性能,并能使用这些染料进行染色,质量合乎要求。
e)
织补工
——了解常见纤维的性能、组织结构及机织针织物的正反面和经纬组织抽丝方法;
——掌握一般机织品平纹、斜纹和针织品的平纹罗纹的织补方法;
——能掌握一般毛料、呢料和同类化纤织物平纹、斜纹的直型、斜型、丁字型洞的织补方法。掌握针织品的断丝脱套和加一根丝,挑拨横丝和盖洞的织补方法。基本做到外观平服,松紧合适,结构严密,纹路正直,拉毛均匀。熨烫平整无光。
f)
营业员(前台收衣)
——熟悉政府的有关法律、法令和企业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熟悉本店经营项目的质量标准和收费标准;
——能识别常见纺织品及皮革制品或裘皮衣物的性能、特点,并了解其洗、染、烫、织和上光后应达到的要求和效果;
——收付衣物做到检查仔细,开票清楚,计价正确,对所收物品存在的质量问题,经顾客确认后,应在票据上作详细记载。
                   未完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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